企业商报

东江环保收悉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决定

环保
2025
12/30
01:28

近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书》(深证局[2025]261号)。该文件指出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

在财务核算方面,监管部门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 部分项目收入存在跨期确认
  • 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业务及填埋气发电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
  • 阳极泥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变更缺乏充分依据,成本核算也不规范
  • 特许经营许可权摊销期限缺乏合理依据
  • 重金属污泥车间借款利息资本化处理不符合规定
  • 收入相关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 2022年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认定与年报披露存在差异

上述问题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问题包括: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存在漏洞

这些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问题,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深圳证监局接受谈话。如对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东江环保表示高度重视监管意见,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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