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博物院馆藏的一幅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在拍卖市场现身,引发了广泛关注。围绕国有博物馆对捐赠文物的认定与处置、捐赠人权益保护等问题,相关资料显示,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真迹还是赝品?
庞莱臣是清末民初著名收藏家。1959年,其孙庞增和将家中珍藏的137件(套)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并获得该院出具的收据及相关清单,其中就包括这幅《江南春》图卷。
庞增和之女庞叔令表示,其曾祖父庞莱臣是中国近现代著名收藏家。家族多次向各大博物馆捐赠文物,不少已成为各家博物院的镇馆之宝。她认为,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文物均为珍品,不存在赝品,并对南博将五件藏品定性为"伪作"表示强烈反对。
南京博物院提供了相关鉴定记录: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组织专家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认为该图卷为赝品。1964年6月,王敦化等专家再次确认其为假作。

消失还是调剂?
2025年6月底,庞叔令与律师前往南博发现,捐赠的137件书画中,有5件不翼而飞。南博随后书面回复称,这五件被定为"伪作"已从馆藏序列中移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据资料显示,《江南春》图卷于1997年5月8日被调出南博馆藏记录,后由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以6800元价格售出,购买发票显示其为《仿仇英山水卷》。

捐赠物被鉴定为赝品后是否应归还?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该画作便被定性为"伪作",直到九十年代决定调剂处理,并于2001年流出市场。期间,捐赠人一直不知情。
律师尹志军认为,作为捐赠人后裔,庞叔令有权知晓文物流向,南博在处置文物时应主动告知捐赠人。但南博代理律师张涵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文物所有权自交付时已转移至国家,捐赠人无权要求返还。
收藏界人士表示,拍卖法规定拍卖行不承担拍品真伪责任,买家需自行鉴定。此次事件引发对艺术品市场流通规范性的关注,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