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正式发布并实施《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对全省范围内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优化和细化规范。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将持续至2030年12月31日。
根据新规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多种残疾儿童以及孤独症儿童将获得康复救助。与以往相比,此次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并对救助的精准度和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都能及时得到筛查和救助,《办法》特别指出,卫生健康部门将牵头建立完善的筛查诊断机制,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通。残联组织则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在康复目标方面,将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身体状况、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核心。
具体到救助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基本的康复项目。省残联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植入、肢残矫治、唇腭裂修复等手术救助,并为有需要的儿童配置辅助器具。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新增了唇腭裂修复手术作为救助项目,同时明确对多重残疾儿童不再局限于单一类别救助。
针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儿童,《办法》提出将根据其残疾类型、年龄阶段和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救助方式。具体而言,0至6岁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障碍儿童及孤独症儿童主要接受集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获得2万元补助;7岁以上的相关儿童则采用"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康复模式,必要时仍可提供集中训练。其中,"机构+社区+家庭"模式下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集中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视力障碍儿童将获得视力康复训练救助,每人每年补助0.6万元,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