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都市正式宣布两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这两部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昌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当地河道生态、资源开发以及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中,《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共计六章三十四条,对采砂活动进行了严格规范。条例明确划分了禁止采砂区域和时段,确保在满足合理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此外,该条例还对采砂总量、作业高度以及生态修复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所有采砂行为必须符合生态保护的要求。
与此同时,《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则着重强化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水源保护中的职责,并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特别是在分散式水源地保护方面,条例细化了相关要求,弥补了此前法律体系中的空白。为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工作,条例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对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不仅完善了昌都地区的生态环境法制体系,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通过科学立法、严格监管和有效奖惩相结合的方式,昌都正在探索一条既能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又能保障生态安全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