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领域首次全国性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进会在湖南省召开。此次会议聚焦地方教育立法的重要意义,旨在破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为未来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会上,来自湖南、天津、上海等十个地区的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其中,苏州市作为全国唯一受邀的地级市进行了分享。苏州自本世纪初便开始探索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先后颁布了《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和《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为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值得一提的是,苏州不仅是全省首个通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的城市,还持续深耕学习型社会建设,在深化终身学习改革、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苏州的立法实践充分体现了地方性法规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独特优势。相较于全国性立法,地方立法能够更灵活、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求,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近年来,江苏省内多个城市都积极开展教育领域的立法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
常州市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这不仅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劳动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更是"完整育人、育完整人"教育理念的生动实践。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每年五月为全市劳动教育月,要求学校每学期设立劳动周,并已开发330门劳动校本课程。通过建立贯通一至九年级的"欢喜田"劳动周课程体系,常州市有效推动了劳动教育的落地实施。
南通市则开创性地颁布了全国首部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该条例从招生入学、办学条件、师资建设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刚性要求,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法治红线"。
无锡和徐州则在关键教育领域展开精准突破。无锡市率先在全省推出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以六章四十八条的完整框架构建起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徐州市则通过《徐州市基础教育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了完善课程建设、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强化教研工作等具体内容,并提出"推进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全学段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
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江苏各地在教育领域改革创新中的主动作为。通过因地制宜的立法探索,不仅为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提供了实践样本,更为全国范围内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