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正式印发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分级分类的培育机制。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的遴选工作,并建立本市绿色制造单位名单。省级层面,省工信厅将负责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培育和评价工作,包括制定省级评价标准、推动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等。
在动态管理方面,细则要求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别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年度数据。这些数据应包括绿色制造的关键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该细则还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复核机制,确保已评定的绿色制造单位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这一政策将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截至目前,江苏省在绿色制造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39家、省级绿色工厂2550家,均位居全国前列;培育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51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同时还有78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这些成果为全省制造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