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讯息显示,经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近日正式施行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规。该政策由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构建多元化的医保支付体系,主要采用基于诊断相关组的分类收费模式和以病种为单位的分值付费机制,同时辅以按床日、按人头及按项目等多种支付方式。这一变化将推动医疗机构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和效率提升的发展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各统筹地区需制定年度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床位使用情况,实施协议管理制度,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费用将在结算时按比例扣减。同时,推行精细化总额预算管理:住院医疗服务主要采用DRG/DIP预算方式,门诊服务则探索总额预算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实行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政策,赋予其更大的自主管理权限,结余资金可作为激励措施用于成本控制和健康管理。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医共体内将试点实施按人头打包付费。
实施意见还要求持续深化并完善按病种付费(DRG/DIP)改革机制。采用新版分组方案,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病种目录库和权重分值等核心要素能够及时更新。同时设立"特例单议"机制:对于疑难重症病例或住院时间较长、费用较高的情况,医疗机构可申请特例处理,不受单个机构申请数量限制;通过评审的特例病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项目付费或增加权重支持。此外,鼓励临床应用初期的医药新技术,符合条件的可在暂时代碼下按项目付费或申请特例单议。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因支付方式改革而推诿患者或强制出院,必须保障参保人员的正常就医权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改革旨在推动医疗、医保和医药三医联动发展,最终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医疗服务品质提升以及参保群众负担减轻的多方共赢局面。